今年以来,滁州市河长办按照《安徽省示范河湖建设评分标准(试行)》,以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为目标,推深做实河长制,集中清除整治“六乱”,河湖综合治理成绩显著。近日,经省级核验、网上公示,滁州市白塔河、池河穿城段达到省级幸福河湖标准并获表彰公示。
建好“一”个制度。7月18日,市河长办签发滁州市第2号总河长令,印发《滁州市2021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明确五大工作要点,旨在进一步提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水平,为打造幸福河湖的“滁州样本”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组织“二”个行动。组织实施“两库”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两库“六乱”问题,围绕全面取缔承包养殖、矮围(库中库)拆除、截污纳管、畜禽养殖监管、违建拆除等5项内容督察整改,今年累计出动2513人次、交办问题127个。建立交界河段跨界联合专项执法专项行动,形成明光牵头,五河、泗洪共同参与的水政执法机制,彻底解决淮河浮山段上游执法薄弱的难题,今年共开展跨界联合水政执法15次。
落实“三”种制度。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联席调度会议,由水利等18个部门组成,深入研究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共召开联席调度会议3次,商讨解决19问题。落实总河长调度机制,市级总河长先后4次实地调研,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先后5次召开指挥调度会。落实“河湖清六乱”第三方暗访巡查,每季对10条市管河湖进行拉网式排查,今年先后暗访3个批次,累计发现解决问题300个。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tszs/202109/t20210914_56882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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