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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松桃自治县检察院 “检察蓝”呵护“河湖绿”

发布时间:2021-10-26来源: 福建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碧波荡漾,滔滔松桃河。站在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自治县七星广场河畔极目远眺,只见波光粼粼,两岸高楼林立,一片山光水色中,一幅“保护母亲河”的标语格外醒目。

  松桃河碧水长流,凝聚着松桃自治县检察院的一份努力。在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各类违法犯罪的同时,该院不断创新司法理念,与职能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以检察之力保护松桃河及其县域内河湖生态环境,为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从“独角戏”走向“大合唱”

  “既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更要加强联合执法和协同配合,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今年4月28日,松桃自治县检察院就松桃河河道被占用修建固定娱乐设施,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影响防洪安全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与水务、应急、城管等职能部门达成了保护母亲河共识,群策群力,共同研判,解开症结,共同守护母亲河。

  松桃河,是松桃人民的母亲河,从该县冷水溪乡三阳的涓涓细流,出深山,穿城而过,从茶洞进入湖南汇聚成滚滚大江。

  然而,“人口大县”“锰矿大县”的县情实际让松桃河面临着严峻挑战。

  松桃自治县检察院主动作为,主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牵头做细做实松桃河生态保护工作,联合多方力量,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民心党建+河长+检察长”护河模式,形成了以“公益诉讼+常态化的联席会、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配合、联合执法、信息反馈、普法宣传”等“1+N”检察保护协作机制,全面推动松桃河生态环境改善。

  近年来,松桃自治县检察院先后主导推动了联合巡河、联席会、听证会等活动20余场次,推动松桃河17个问题整改与落实。

  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

  6月30日至7月1日,一场暴雨突然来袭,最大降雨量高达212.2毫米,山洪爆发,石梁河河水翻滚。沿河两岸群众一点不慌,正利用这难得的下雨空闲时间,串门摆起了龙门阵。然而,谁能想象,一年前这条河却被渣土堵塞,让沿河两岸群众好一阵担心。

  去年,松桃自治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贵州中建秀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印秀高速施工中,向石梁河倾倒了约1.3万立方米的渣土,修建了两条施工便道,仅通过便道底部铺设的涵管排水。渣土方量较大,河床被抬高,直接影响河道行洪,该施工便道有造成堰塞湖或溃坝的风险,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直接危及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此,松桃自治县检察院向负有监管管理责任的松桃自治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分别建议其积极履行河道保护监管职责,督促及时开展全面清理,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最终,在松桃自治县检察院积极的参与和督促下,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采取措施,第一时间恢复了河道原貌,让石梁河得以畅通。

  石梁河的及时畅通,只是松桃自治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精准发力助推问题解决的一个案例。

  近年来,该院检察官足迹遍布苗乡大地,进村入户,访民情、解民忧,及时掌握和发现破坏生态环境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仅今年,该院已开展河湖沿岸走访、巡河9次,受理行政公益诉讼35件,收到回复整改22件。

  公益诉讼实现“多赢”

  “真没想到,检察院把政府部门给告了。”3年前,因松桃自治县水务、生态环境局两职能部门对松桃河污染怠于监管,且在发出检察建议后,两职能部门仍未对排污行为进行依法处理,松自治县桃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将两职能部门告上了法庭。

  “官告官”一度引来群众热议,也让群众深刻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保护河流、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由此形成。

  近年来,松桃自治县检察院围绕办理典型案件,通过以案释法,推动相关行政机关主动履职保护生态环境,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共同守护这方净土。

  “我们将不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为生态松桃、美丽松桃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和力量。”据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世昌介绍,自2017年以来,松桃自治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积极探索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检察保护协作机制,推动松桃河及其县域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tszs/202109/t20210914_56882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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