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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六安市启动河湖长制专项巡察

发布时间:2021-10-26来源: 福建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9月7日,安徽省六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六安市河湖长制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召开市委河湖长制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启动河湖长制专项巡察。

  一是“四个聚焦”确立政治监督重点。按照政治巡察要求,此次专项巡察重点巡察监督该市各县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情况,对照《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河湖长制决策部署、河长湖长履职履责、河湖问题整改及长效管护、建立促进机制并发挥作用等情况,紧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紧盯人民群众对幸福河湖的期盼,紧盯以强化河湖管护推动绿色发展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对该市各县区河湖长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政治巡察监督。

  二是“四个步骤”明确巡察重点环节。此次专项巡察共分工作部署、进驻了解、报告巡察情况、反馈整改四个步骤。召开动员部署会,部署专项巡察任务,明确目标要求;向被巡察县区党委通报巡察工作计划安排和要求,说明巡察目的和任务,公布巡察工作的监督范围、时间安排以及巡察组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按照规定的内容、方式和权限开展巡察了解;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专项巡察报告,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市委、市政府;巡察组向被巡察县区反馈巡察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三是“四个巡察组”推进专项巡察工作。此次专项巡察共派出四个巡察组,每组7至8人,由该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组及市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林业等部门熟悉河湖长制工作的业务骨干组成。计划利用两周左右时间,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检查、受理举报、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检查各县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专项巡察及整改情况纳入对各县区河湖长年度考核,对专项巡察中发现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在河湖问题整改中推诿搪塞,对河湖问题听之任之以及漠视群众投诉建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予以问责。对专项巡察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tszs/202109/t20210908_56838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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