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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10-26来源: 陕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类别:B

   

  签发人:魏稳柱

   

  陕水复函〔2021〕66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函

  张建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太白县石头河综合治理工程给予扶持的建议》(第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财政部、水利部2009年启动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以来,我省按照有关规定在石头河上安排重点段治理工程9项,其中岐山县5项,太白县3项,眉县1项,批复总投资1.9亿元,共安排中省投资1.71亿元,综合治理河长44.7公里,新建护坡护岸20.6公里,新建堤防13.6公里,保护农田面积5.5万亩,保护人口4.76万人。

      2019年,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安排部署,我厅组织上报了《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备案项目,申报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河长2913公里,其中包括宝鸡市石头河重点段治理工程。2019年10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四部委印发的《全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确定我省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河长2685公里,约为申报综合治理河长的92.2%。

      2020年5月,水利部要求对拟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进行备案,我厅专门下发通知安排此项工作。目前已备案311项,其中宝鸡市石头河综合治理工程(太白县鹦鸽镇、岐山县蔡家坡镇)、岐山县石头河安乐胡星-化明段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已纳入“十四五”我省拟实施中小河治理项目备案库。

      近年来,我省在中小河流治理探索中,逐步达成共识既各条河流统一规划,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现状和保护重点,统一编制实施方案和治理目标任务,有效提升河流的综合防洪能力。石头河作为渭河右岸一级支流,69% 的河长、86.8%的流域面积均在太白县境内,且河道比降大,流速急,应进一步加强石头河干支流设防区防洪标准,加大水资源涵养保护和生态治理力度,下一步我厅将组织专家团队就石头河流域详细踏勘,系统规划治理段落和治理标准,编制《石头河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为圆满完成“十四五”备案的石头河综合治理项目,全力保护沿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供水水源安全提供指导规范和科学依据。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21年5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lt.shaanxi.gov.cn/zfxxgk/fdzdgknr/jyta/202108/t20210824_21880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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