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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10-26来源: 陕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类别:A

   

  签发人:魏稳柱

   

  陕水复函〔2021〕65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1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曼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横山区芦河水生态一体化治理的建议》(第6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肯定横山区对芦河横山段水生态一体化治理规划的设想,通过“远封禁、近农田(节水灌溉)、坡绿化、河开发”的一体化治理,实现山清水秀、谷丰羊肥、鱼欢民富、硕果飘香的治理目标。

      从2009年我省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以来,先后于2011年、2012年、2013年分别对横山县芦河城关镇防洪堤工程、横山县芦河塔湾镇段防洪工程、横山县芦河赵石畔镇段防洪工程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2275.82万元、1983万元、1530万元,累计新建堤防7.72公里,综合治理河长16.15公里,保护农田面积0.34万亩,保护人口3.89万人。

      2019年,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安排部署,我厅组织上报了《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备案项目,申报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河长2913公里,其中包括榆林市芦河防洪工程(靖边污水处理厂至包茂高速段、横山区赵石畔镇段、横山区城关镇段、石马洼段、付园则段)。

      2020年5月,水利部要求对拟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进行备案,我厅专门下发通知安排此项工作。目前已备案311项,其中横山区芦河赵石畔镇、石马洼段防洪工程、横山区芦河城关镇段防洪工程、横山区芦河付园则段防洪工程等项目均已纳入“十四五”我省拟实施中小河治理项目备案库。

      2020年12月15日,陕西省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水规计发〔2020〕161号)切块下达横山区2200万元用于横山区河道堤防岸线整治,希望横山区充分利用好贫困县区自主批复项建的政策红利期,在中省的大力支持下,加快开展芦河横山段堤防岸线综合治理工程,提升改造不满足防洪标准的破旧河堤,大力推广建设生态护岸,从而更好的保护两岸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感谢您对我省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水利厅

  2021年5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lt.shaanxi.gov.cn/zfxxgk/fdzdgknr/jyta/202108/t20210824_2188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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