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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布《河湖(水库)健康评价导则》地方标准

发布时间:2021-10-26来源: 陕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近期,江西省《河湖(水库)健康评价导则》(DB36/T 1404-2021)经市场监管部门批准正式发布,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河湖(水库)健康评价导则》以《江西省河流健康评价标准及其应用研究》(KT201605)为基础,参照水利部《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立足江西实际,对河湖健康评估指标体系、评价单元划分、评价指标及赋分标准和评价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导则》明确对河湖(水库)评价采取分级指标评分法,逐级加权赋分,从水文水资源、物理结构、化学、生物和社会服务功能等5个方面全面系统评估目标水域,客观反映目标水域的健康状况,识别河湖健康受损成因,为针对性制定河湖治理方案提供参考支撑。

  制定发布《导则》是江西省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2021年河湖管理工作要点、关于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之一,通过运用《导则》对河湖开展健康评估,推动河湖有效治理。


原文链接:http://slt.shaanxi.gov.cn/ztzl/qmtxhzzhhglms/tszs/202108/t20210824_2188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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