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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河湖长制上半年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发布时间:2021-10-26来源: 陕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近日,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通报上半年河湖长制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今年以来,河北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强化河湖长制落实、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省级总河湖长暨河湖治理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和年度重点任务分工,明晰责任,实化措施,加强统筹,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管控方面,公布《河北省河湖保护名录》;1-6月,完成92条(段)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完成率57%;全面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台账内问题整改完成率90.3%;建立全省治河采砂管控清单,96条河道已完成河道治理与采砂管控规划编制。河湖水污染防治方面,1-6月,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向好。纳入国家“十四五”监测考核的127个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优良)断面比例达到62.7%,优于年度工作方案目标9.8个百分点。1-6月,32个国考省界出境断面中,28个断面水质达到Ⅳ类及以上。河湖水生态环境改善方面,1-6月,累计完成河湖补水12.9亿立方米。3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白洋淀淀区8个国考点位全部达到或优于Ⅲ-Ⅳ类水质标准,其中湖心区点位达到Ⅲ类。

  同时,河北省河长办采取多种措施,持续强化对各地落实河湖长制督导督促力度,对省级总河湖长暨河湖治理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年度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方案、省级总河湖长令各项重点任务全部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责任主体和监督指导部门,定期盯办通报工作进展;以河湖长履职和河湖问题为重点,牵头组织开展多轮次暗访检查,发现问题全部“一地一单”督办各地整改落实。充分发挥第三方作用,每季度开展第三方暗访和季度评估,形成问题通报和评估报告,引导各地将力量用在平时,有序有力推动工作落实。


原文链接:http://slt.shaanxi.gov.cn/ztzl/qmtxhzzhhglms/tszs/202108/t20210824_2188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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