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发布2022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江西全省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关于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的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治理,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强化河湖长制,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指导意见》以“坚持人民至上、人水和谐”“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坚持合力共为、全民治水”为基本原则,旨在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夯实河湖基础设施、提升河湖环境质量、修复河湖生态系统、传承河湖先进文化、转化河湖生态价值,努力建设“河湖安澜、生态健康、环境优美、文明彰显、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实现可靠水安全、清洁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明,为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为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精彩的江西篇章提供支撑保障。
《指导意见》要求,要切实强化水安全保障、水岸线管控、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文化传承和可持续利用。到2025年,长江、鄱阳湖和五河干流重点河段基本达到相应防洪标准,中小河流治理河段达到规划标准,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全省国考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5.5%,县级以上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98%,全省监测断面V类及劣V类水体、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重要河湖水生态功能逐步恢复,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0%以上,水土保持率提高到86%以上,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河湖岸线管控更加严格,城镇规划区河湖岸线廊道和亲水空间进一步美化通畅,农村河湖岸线基本维持自然状态;公众河湖保护意识有效增强,河湖文化传承进一步弘扬。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的基础上,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中基本建成100条(段)幸福河;到2035年,河湖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建成,水资源优质可靠,水环境质量持续巩固,城乡水环境优良美丽,河湖水生态健康和谐,河湖保护管理更加有效,水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提升,流域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一步显现,“五河一湖一江”基本建成幸福河湖。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tszs/202201/t20220117_5815901.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