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河湖(水库)健康评价导则》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江西省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具体措施。江西旨在采取分级指标评分法,对河湖开展健康评估,推动河湖有效治理。
据悉,导则以《江西省河流健康评价标准及其应用研究》(KT201605)为基础,参照水利部《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立足江西实际,对河湖健康评估指标体系、评价单元划分、评价指标及赋分标准和评价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江西明确对河湖(水库)评价采取分级指标评分法,逐级加权赋分,从水文水资源、物理结构、化学、生物和社会服务功能等5个方面全面系统评估目标水域,客观反映目标水域的健康状况,识别河湖健康受损成因,为有针对性制定河湖治理方案提供参考支撑。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tszs/202201/t20220128_58283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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