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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水务海洋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1来源: 上海市水务局作者:佚名

  沪水务〔2022〕309号

  

  

  

  

  各区水务局及有关单位,水利事务中心、供水事务中心、排水事务中心、海洋事务中心、堤防建设运行中心、供水调度中心:

  《2022年水务海洋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要点》已经6月14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印发

  

  

  

  2022年水务海洋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要点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2022年水务海洋设施运行管理总体要求是:按照“三新”的工作要求,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以水务海洋数字化转型为切入点,以标准化管理为着力点,以供排水管网排查整治为突破点,提升水务海洋设施运行管理水平,确保水务设施安全、有效、良性运行。

  一、加强夯实管理基础

  1.坚持例会制度。坚持水务海洋设施运行管理例会制度,加强行业之间协调沟通,互鉴互学,总结阶段工作,推动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局运管处、市水利事务中心、市供水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市海洋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

  2.完善标准体系。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市管理实际情况,聚焦水库、水闸(泵站)、堤防(海塘)等,编制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方案、评价管理办法、工作手册和评价标准,进一步健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提升水务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局运管处、局水利处、市水利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市供水事务中心)

  3.推进设施划界。完成市管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入库工作,研究制定区、镇管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界的标准,启动开展区、管镇水利工程划界工作。(责任单位:局运管处、市水利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

  4.开展运管培训。开展水闸、堤防、海塘的日常巡查、维修养护等标准规范规程的培训,规范操作人员行为,强化依规管理理念;按照《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指南》,开展水库管理相关培训,规范履职行为,提高运管水平;加强排水设施运维、管网检测修复等方面的培训,并延伸至区和街镇,强化分级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水利事务中心、市供水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

  二、加快补齐工程短板

  5.推进海塘达标建设。按照“十四五”规划目标,推进22.6公里公用海塘达标建设,督促推进9公里专用海塘达标建设。(责任单位: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6.加快水闸除险加固。按照病险水闸“一区一清单”和除险加固“一闸一方案”要求,持续推进病险水闸除险加固进度,计划完成4座除险加固,17座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利事务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7.强化堤防加固改造。针对“烟花”台风暴露出来的问题,加大“一江一河”堤防薄弱段加高加固力度,提升堤防防洪能力。(责任单位: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8.加强管网隐患整治。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推动供排水管网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快推进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和排水主管检测和修复工作。供水行业推进400公里供水老旧管网实施改造,其中隐患供水管网整治69公里;排水行业推进约4700公里主管检测和约600公里修复工作,其中隐患排水主管整治132公里,加强浅层砂区域排水管道结构检测,对存在“沉管”风险的,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动态清零,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市供水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相关区水务局)

  三、持续开展监督检查

  9.加强设施安全管理。做好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和日常隐患排查,推进水闸安全鉴定,特别是病险水闸和堤防险工险段安全管理,确保度汛安全;供水行业要按照反恐工作要求,切实落实重点反恐目标安保责任和分类管控措施。结合“夏季高温、冬季低温或咸潮保供水”工作,强化重点时段和重大敏感时期供水设施隐患排查和运维管理,推进自来水厂、供水(原水)泵房老旧配电设施升级改造,确保供水安全。(责任单位:市水利事务中心、市供水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各区水务局)

  10.做好专项督查和问题整改。对水利部开展的水库、水闸和堤防险工险段安全运行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措施清单,实现闭环销项。各行业管理单位继续开展针对“库、闸、堤、厂、站、网”的检查监管,督促相关单位和各区水务局限时整改,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和通报,并分析研究加强管理的对策措施,举一反三,变被动整改为主动提升。(责任单位:市水利事务中心、市供水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各区水务局)

  11.加强考核评价规范运行。组织开展全市水厂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加强自来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的规范化管理。加强水闸、堤防、海塘管理单位的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加强对污水厂日常指导和监督性检查,及时通报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运行指标完成和考核情况。(责任单位:市水利事务中心、市供水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

  四、着力推动数字转型

  12.完善数据更新机制。供排水行业要聚焦供水爆管和排水“沉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管线权属单位补充调查管线资料,完成城镇供排水管网设施普查形成清单,并建立数据更新机制,摸清设施底数;督促供排水管网管理维护主体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滚动排查,制定隐患供水管网和排水主管检测工作“一图一表”,形成任务清单和隐患清单,查明管网隐患;完成全市水闸信息数据一网统管平台的入库,调查梳理海塘管理保护范围土地权属,全面更新设施数据信息,及时掌握设施量变化情况。(责任单位:市供水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市水利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市供水调度中心)

  13.推进一网统管智能监管。依托“一网统管”平台,加强水务设施感知端的建设,提升动态监管能力。推进水闸泵站自动监测系统升级,建设泵闸管理监管平台,进一步加强泵闸设施监管;推进覆盖市、区两级“厂、站、网、户”一体化排水运行监管平台,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排水设施运行感知网络,提升排水运行管理水平;研究编制“一江一河”堤防安全监测的方案,在拦路港布设安全监测点和控制点,市区联合试点建设“一江一河”堤防安全远程监控监测体系;依靠堤防海塘网格化管理系统,强化防汛墙的动态监测、海塘垃圾漂浮物清理等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水利事务中心、市排水事务中心、市堤防建设运行中心)

  


原文链接:http://swj.sh.gov.cn/zcwj/20220629/efa4610d4848449d9e8c3a364a6348e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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