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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免申即享”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1来源: 上海市水务局作者:佚名

  

  沪水务〔2022〕304号

  

  

  

  各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局属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创新等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一网通办”“免申即享”改革工作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托“一网通办”加快推进惠企利民政策和服务“免申即享”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2022年“一网通办”工作要点》要求,结合上海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相关工作,我局制定了《上海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免申即享”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印发

  

  

  

  

  上海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免申即享”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创新等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本市“一网通办”“免申即享”改革工作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托“一网通办”加快推进惠企利民政策和服务“免申即享”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2022年“一网通办”工作要点》要求,结合上海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的实施范围,聚焦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情形,2022年10月底前,通过数据共享、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辅助等方式,实现精准匹配符合免征情形的申请人,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审批制)过程中,明确是否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包括全部免征和部分免征),无需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提出免征申请,即可享受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与安全便捷相结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确保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免申即享”工作依法合规。坚持安全与便利并重,在严格保密申请人相关信息的基础上,为申请人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提供便利。

  (二)坚持全面落实和稳步推进相结合。对于全市面上推进有难度的,可先落实市批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免申即享”,并加强对各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的业务指导,选择有条件的区域先行试点,成熟一个上线一个。

  (三)坚持专业支撑和人工复核相结合。对于由于数据暂时归集不全,无法通过数据共享、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辅助精准匹配的情况,各相关单位(部门)应加强审批过程中的人工复核,加强难点攻坚。

  三、工作任务

  (一)梳理基础资料,明确业务规则

  梳理上海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相关文件依据和信息需求(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委办局出具的立项批复文件及关键信息、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情形的关键字段)。根据信息需求,研究制定实现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免申即享”的业务规则。

  (二)加强信息归集,实现数据分析

  加强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信息归集和结果判定,明确提出实现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免申即享”的数据信息需求,会同相关提供部门按照有关规范及时将数据共享至数据管理部门,配合数据管理部门根据业务规则顺利实现数据分析和结果判定。

  (三)完善工作细节,强化动态更新

  制定并落实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免申即享”工作流程,配合数据管理部门开发并应用数据分析、结果判定“短信告知”功能,及时梳理并解决“免申即享”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实时更新有关信息需求,持续优化业务规则和工作流程。

  四、工作职责

  市水务局水土保持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免申即享”工作,指导各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落实相关工作。

  市水务局科技信息处负责协调推进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免申即享”相关技术开发需求对接工作。

  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梳理上海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免申即享”信息需求,研究制定和动态更新业务规则,制定工作流程并具体实施。

  各区水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负责结合区域实际,牵头推进并落实区域范围内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免申即享”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免申即享”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处室),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倒排时间节点,狠抓推进落实,确保落地见效。

  (二)加强协同配合

  各相关单位(部门)与相关委办局、数据管理部门要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及时推广成熟做法和先进经验,不断优化业务规则,提升数据分析和结果判定的精准度。

  (三)加强宣传推广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结合“一网通办”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免申即享”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宣传推广,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

  


原文链接:http://swj.sh.gov.cn/zcwj/20220628/c4049805cfa04944b82e68b8a7609ef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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