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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1来源: 上海市水务局作者:佚名

  

  沪水务〔2022〕159号

  

  

  

  各区水务局,局属相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2年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及局2022年度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水务工程建设实际,现制定了《2022年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印发

  

  

  

  2022年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2022年水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十六字”治水思路和海洋强国战略,准确认识和深刻把握“三新一高”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加快推进水务重大工程建设,深化建设管理“五色”协同,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挂图作战、创新突破,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加快推进水务重大工程建设

  (一)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的首要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制定《2022年上海市水务重大工程二库一计划目标管理手册》《2022年水务海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任务目标管理手册》,实行清单式管理,明确重要工作节点和保障措施,加强动态监控和分析研判。加强水务重大工程前期、建设实施、验收备案等各阶段的统筹协调和有序推进。

  (二)加快实施进度。全面推进16大项51个子项水务重大工程建设,其中,苏州河西闸工程等17项实现年内开工,竹园石洞口污水连通管工程等17项基本建成,全年计划完成投资不少于140亿元。协调推进9项预备实施库和12项储备研究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11条道路积水改善项目和上海临港滨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3项局重点项目,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加快工程验收。持续巩固水务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三年行动计划成果,围绕历年和新建水务建设项目,加快协调影响验收的突出问题,力争实现竣工验收节点目标,确保工程早日发挥效益。

  二、健全完善建设体制机制法治

  (四)健全水利建设规章制度体系。加快制定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供排水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审平台应用等方案细则,修订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办法及评分标准,研究制定上海市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管理实施细则。

  (五)完善水利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水利工程施工电子招标投标数据标准》《上海市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定额》,启动编制《上海市水利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上海市给水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上海市排水工程施工工期定额》《上海市给排水管道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等标准。

  (六)完善项目法人组建机制。结合近年来考核稽察等发现的问题以及《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精神,开展本市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及履职工作调研,切实了解项目法人现状,总结经验,发现不足,提出建议,进一步夯实项目法人首要责任。

  三、切实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七)提升水利建设质量水平。督促指导工程建设各方全面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控。改进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工作,优化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更好地发挥质量工作考核的指挥棒和助推器作用。大力推动质量创优,开展重大工程示范观摩,鼓励水务工程争创国家、行业优质工程奖项,提升水务工程正面影响。研究试点水务重大工程金牌项目经理评选和成果应用,推进项目经理全面正确履职。以“质量月”为契机,组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和质量专项整治。

  (八)强化施工安全隐患整治。督促指导项目法人和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建设工程风险梳理排摸,全面落实四级风险管控和重大风险源监控机制。压实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管责任,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整治力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巩固提升行动,健全完善责任、权利、任务、监管“四类清单”,加大施工现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综合运用约谈通报、行政执法、信用管理等手段,强化安全生产信用惩戒力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完善在建水务工程项目情况定期报告机制,全面、及时掌握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实时状态。

  (九)开展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贯彻落实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指导意见,健全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监管体系、责任体系、标准体系,建立穿(破)堤施工的在建水利工程清单、在建水利工程度汛风险隐患项目和责任主体清单。组织指导市级项目法人和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建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度汛风险隐患排查。实施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重点抽查。

  (十)做好防疫和农民工工资保障。督促水务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完善疫情防控体系,落实常态化管理措施,加强工地现场、办公区域、生活区域管理,强化人员管理和教育。建立完善疫苗接种定期统计上报和在建工程接种率公示制度,加快推进从业人员新冠疫苗接种。建立在建工程涉疫情况报告制度。深化水利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强欠薪案件跟踪督办。

  (十一)提升水利稽察效能。紧盯国家、上海市重大水利工程,开展项目稽察和稽察整改回头看。围绕打击市场违法行为、安全质量等开展专项稽察。推行流域、市局、区局协同稽察,加强稽察专家库管理,开展稽察业务培训,提升稽察专家能力水平。逐步搭建水利稽察工作模块,规范稽察工作开展,提升稽察效能。针对水利部、流域机构、市水务局稽察、暗访、巡查发现问题,督促指导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和处理责任,建立整改销号台账,切实完成整改闭合。全面梳理质量考核、暗访、稽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健全完善制度标准和措施,形成制度成果,构建长效机制。

  (十二)打造重大工程“五色”品牌。以文明工地创建为载体,紧紧围绕党建联建红色工地、安全发展黄色底牌、质量至上金色口碑、数字孪生蓝色科技、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等高质量发展要素,全面推行重大工程“五色”协同,提升创建标准,加速打造上海水务建设特色品牌。

  四、不断提高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效能

  (十三)规范开展资质资格许可。严格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科学制定并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做好水利乙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开展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和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考核、注册工作。协同做好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水利监理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实行告知承诺试点工作,配合做好水利施工、设计相关资质行业审核工作。

  (十四)强化招投标事前事后监管。落实水利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规范水利工程施工电子招标评标流程,推进电子招标。落实承发包人管理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监督责任,开展标后履约检查抽查,加大对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

  (十五)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建设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和评价结果的应用。规范不良行为记录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制度。配合做好水利部、上海市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

  五、大力提升建设信息化水平

  (十六)推动智慧化水务工程建设。结合《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水务应用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计划,通过多层次BIM数字化资源平台建设、BIM正向设计和应用、新型建造技术和BIM技术相融合等措施,加快水务工程智慧建造。推动吴淞江新川沙河泵闸枢纽工程开展数字孪生工程建设试点。

  (十七)完善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依托水利部监管平台、上海市大数据中心和本市相关单位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信息数据互联交换机制,提升建设管理信息数据的应用效能。持续完善水务重大工程管理系统和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系统,推进水务建设工程全流程、全要素精准监管。

  (十八)推进节能减排绿色建造。结合产业转型、技术升级,以装配式技术水务工程应用和海绵城市建设为抓手,积极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发、应用和示范推广,全力推进规模以上水务厂站设施装配式技术和海绵化应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BIM技术与预制装配、3D打印、仿真分析、三位激光扫描、智慧工地等绿色建造技术融合应用,提升水务工程绿色建造能力水平。以文明工地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水务工程建设现场节地、节材、节能、节水等绿色施工“四节”措施落实

  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十九)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持之以恒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管海的重要理念、重要论述和重大战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市政府、局党组决策部署。

  (二十)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持续完善工程建设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切实把预防廉政风险的措施转变为纪律要求,转化为工作制度,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试点推行水务重大工程廉洁监督制度,加强项目建设廉洁风险防控。

  (二十一)深入开展党建进工地活动。扎实开展“支部建在项目、党旗插在工地、管理落在班组”水务重大工程“党建进工地”活动,紧紧围绕推进工程、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项目党建与建设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的党建工作推动水务重大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继续在水务重大重点工程领域开展“双创双寻”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创建标准,实现党建联建成果共享。

  (二十二)扎实推进协作共建工作。贯彻落实水利部东西协作工作要求,进一步丰富组织形式,细化协作帮扶措施,高标准推进与新疆水利厅东西协作2022年任务落地。加强长三角水利建设管理协调沟通,协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建设与标准协同。联合相关部门、单位、企业,建立专题教育联学平台、工程建设联推平台、建设管理联动平台,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努力形成党建业务深融合、共提升的良好局面。

  

  


原文链接:http://swj.sh.gov.cn/zcwj/20220328/689146658319491c9cafbcdf66b8e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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