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协调办发〔2016〕1号)有关要求,2021年9月29日,在厅直属机关纪委、厅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按明确的抽取比例,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第一组: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安宁市连然镇鸣矣河上大汉营抽水站张家坝水库供给水厂取水项目、施甸县红谷田水库、大理州宾川县仙鹅水库管理所仙鹅水库。
第二组:云南华宁水电有限公司三佳水电站、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五一水库、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双柏开发有限公司礼社江大湾水电站。
第三组:云南南盘江凤凰谷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凤凰谷水电站、宣威市革香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达开水电站、云南省弥勒县雷打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雷打滩水电站。
二、执法人员
第一组:
杨敏省水利厅水资源处(执法证号:YN10486)
王东旭省调水中心(执法证号:YN10461)
杨坪宏省水文水资源局(执法证号:YN00597)
联系人及电话:王东旭 63602405
第二组:
陈勇省水利厅水资源处
何庭漫省调水中心(执法证号:YN10463)
文朝菊省水文水资源局(执法证号:YN00551)
联系人及电话:何庭漫 65835101
第三组:
高祥峰省调水中心(执法证号:YN06266)
关家康省水利厅水资源处(执法证号:YN03674)
王超省水文水资源局(执法证号:YN03665)
张能祥省水利厅水资源处
联系人及电话:张能祥 63602406
三、检查时间
11月30日前完成检查,具体时间由检查组通知。
四、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五、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取用水户的取水计量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计量设施是否按年度进行校检(检定),并要求提供计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
(二)实际取水量(发电量)抄录、复核,水资源费是否按月足额缴纳。
(三)是否按照取水审批机关批复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是否超计划用水。
(四)是否按取水许可证规定的取退水方式、节水要求、取水断面生态流量(或最小下泄流量)等要求进行取水。
(五)是否建立取水台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请你单位按照检查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和台账。
(二)检查组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开公正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将在云南省水利厅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平台公示。
(三)请有关州(市)水利(水务)局分别指定1位联络员,并通知辖区内被检查单位按照检查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和台账,明确1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信息报各检查组联系人。
云南省水利厅
2021年10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cb.yn.gov.cn/html/2021/shuanggongshi_1021/539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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