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云协调办发〔2016〕1号)有关要求,2021年9月29日,在厅直属机关党委、厅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按明确的抽取比例,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第一组:保山市施甸县龙塘专用站、保山市施甸县松林岗专用站、大理州宾川县仙鹤水库专用站。
第二组:玉溪市江川区马家庄专用站、普洱市思茅区忙达专用站、玉溪市红塔区大矣资专用站、楚雄州禄丰市罗申河专用站。
第三组:曲靖市马龙区虹桥河专用站、曲靖市马龙区车马碧水库专用站、曲靖市麒麟区独木专用站、红河州弥勒市龙泉水库专用站。
二、执法人员
第一组:
杨敏省水利厅水资源处(执法证号:YN10486)
王东旭省调水中心(执法证号:YN10461)
杨坪宏省水文水资源局(执法证号:YN00597)
联系人及电话:王东旭 65835101
第二组:
陈勇省水利厅水资源处(执法证号:YN03449)
何庭漫省调水中心(执法证号:YN10463)
文朝菊省水文水资源局(执法证号:YN00551)
联系人及电话:何庭漫
第三组:
高祥峰省调水中心(执法证号:YN06266)
关家康省水利厅水资源处(执法证号:YN03674)
王超省水文水资源局(执法证号:YN03665)
张能祥省水利厅水资源处
联系人及电话:张能祥 63602405
三、检查时间
11月30日前完成检查,具体时间由检查组通知。
四、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五、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设立批准:是否有批准文件,是否按批准内容设立及开展水文监测。
(二)监测人员:上岗培训证明、专业技能、工作职责及人员管理等。
(三)监测环境:监测环境条件是否满足有关监测规范规定。
(四)设施设备:水文监测计量器具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是否定期送水文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五)技术管理:水文资料的监测及整编是否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开展。
(六)监测成果质量及汇交:水文监测成果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水文技术规范要求;水文监测成果是否按照水文条例规定向有关水文机构汇交。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请你单位按照检查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和台账。
(二)检查组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开公正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将在云南省水利厅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平台公示。
(三)请有关州(市)水利(水务)局分别指定1位联络员,并通知辖区内被检查单位按照检查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和台账,明确1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信息报各检查组联系人。
云南省水利厅
2021年10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cb.yn.gov.cn/html/2021/shuanggongshi_1021/53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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