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山东省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是何时成立的?
答:2001年7月,省委编办以鲁编办[2001]50号文件批复成立山东省防汛机动抢险总队,并挂靠在原山东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总办”),自成立以来,抢险总队先后组建了17个支队,由防总办调度管理。
2021年7月,省水利厅以鲁水防御函字[2021]26号文件将原省防汛抗旱机动总队调整为省水旱灾害防御总队各支队,总队设在山东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共设16个支队。
问:制定山东省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意义是什么?
答:《山东省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是全省首次对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进行管理的办法,对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的运行管理、设备维护、组织调度、安全生产及政策支持等作了全面明确,这既是对队伍运行管理模式的首次探索,也是推动全省水旱灾害防御向纵深发展的深入实践,对规范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管理,建立良性发展和运行机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问: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是如何定义的?
答:本办法所称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是指由省水利厅命名,以省水利厅厅属单位、专业队伍、水利施工企业、实行库队结合的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库等为主组成,从事水利工程水旱灾害防御的专业队伍。省水利厅将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纳入全省水旱灾害防御统一指挥调度体系,对重大水旱灾害防御实施应急支援。
问: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日常开展装备操作和水旱灾害防御技术技能训练,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汛期按照水利厅调度指令,组织技术骨干、抢险人员和物资装备赶赴现场,支援各地水旱灾害防御与应急处置。
问: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的值班值守工作应当如何落实?
值班值守是开展水旱灾害防御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关系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一方平安的大事,不可有丝毫怠惰和麻痹大意。汛期,各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实行值班队长带班、值班人员值班、水旱灾害防御人员备勤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启动应急响应期间,或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举办等敏感时期,加强值班备勤和应急准备。
问:本办法对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在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本办法指出,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应当加强水旱灾害防御管理、应急处置、设备使用、案例分析及实操实习、应急救护、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方面培训,支持水旱灾害防御队员一专多能。
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应当围绕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目标,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根据专业特长及所承担任务,制定队伍年度水旱灾害防御技能训练计划,报送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各支队伍应当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演练、技能竞赛等活动,增强洪涝及干旱灾害实战处置能力。
问:水利厅对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有哪些政策支持?
答:在省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采购经费充足条件下,省水利厅根据16支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专业特长,对队伍给予一定的水旱灾害防御设备支持。2022年1月,水利厅、财政厅以鲁水储字[2022]1号文件联合印发《山东省省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办法明确支持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使用省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以干代训。
对在水旱灾害防御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和个人,省水利厅在推荐相关表扬奖励时予以适当倾斜。
问: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如何指导各支队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答:本办法明确,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对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的建设、运行、管理进行指导监督,为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能力培养、装备建设、预案演练、技能培训、专家指导、水旱灾害防御与应急处置等提供支撑。省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定期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技能培训、联合演练等活动,着力提升队伍险情应急处置专业技能。
问:想了解一下水旱灾害防御期间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的调度程序。
省水利厅统筹全省水旱灾害防御需要,对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下达调度指令,指挥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参与力量前置、值班备勤、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处置及培训演练等工作。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下达口头调度指令,事后补办书面指令。申请调用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的单位,应当逐级提出书面申请呈报省水利厅。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申请,事后补办手续。
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应当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接到指令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人员和装备,第一时间到达水旱灾害防御现场或指定地点向负责统一指挥的现场指挥机构报到,服从现场指挥机构指挥。
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处置等任务完成后,现场指挥机构下达任务结束和撤离指令,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应当按照指令撤离现场并报告省水利厅。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应当及时对水旱灾害防御与应急处置等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并于任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总结报省水利厅。
问: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是否有经费支持?
答:尚无经费支持。省级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受命参与水旱灾害防御与应急处置发生的费用,报省水利厅审核,商省财政厅安排省级资金解决。
原文链接:http://wr.shandong.gov.cn/zwgk_319/fdzdgknr/fgwj/zcjd/202208/t20220812_40266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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