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2〕795号
崇明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崇明区庙镇2022年镇东村治理单元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沪崇水务〔2022〕14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加快建设庙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改善镇东村河道水环境,清除河道淤积,消除护岸安全隐患,提高区域防汛除涝能力,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崇明区庙镇2022年镇东村治理单元生态清洁小流域河湖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标准,即规划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和设计方案。工程符合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要求,符合相关规划蓝线控制要求。主要工程内容为:整治河道20991.60米,开挖土方4679.59立方米,疏浚土方38524.78立方米,堤顶回填土方1899.47立方米,新建护岸20026.87米、箱涵40座、亲水平台1座,种植绿化77338.61平方米(陆域绿化4977.18平方米、斜坡绿化56342.35平方米、水生植物16019.08平方米)等。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技术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四、项目总投资3842.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10.80万元(含景观等工程费用12.05万元),独立费用403.53万元,预备费170.72万元,建设用地费257万元。资金渠道:工程建设费用由市给予补贴,景观等工程费用、建设用地费由你区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为上海庙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六、请你局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落实用地事宜后开工实施,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崇明区财政局,崇明区发展改革委。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swj.sh.gov.cn/swyw/20221114/ada68779275745b19581a777af22a52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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