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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证明材料取消后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核发工作的通知(资质函〔2020〕34号)

发布时间:2022-12-13来源: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作者:佚名

  关于做好证明材料取消后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核发工作的通知(资质函〔2020〕34号)(点击打开)


原文链接:http://fjb.nea.gov.cn/news_view.aspx?id=30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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