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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39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3〕107号)

发布时间:2023-05-14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作者:佚名

  杨鸿宇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水源地保护,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水利厅一直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2020年我厅印发《关于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及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桂水资源〔2020〕12号),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合理布局饮用水水源,结合饮用水水源安全状况及需水分析结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水源涵养、水源保护工作,针对不同水源类型,加强饮用水水源管护和治理,提高饮用水水源供水保障水平,对不同类型水源提出水质监测频次、项目等,加强饮用水水源的监管和应急管理能力。

  2020年以来,我厅除对全区18个国家级重要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的20个监测断面、2个国家级重要地下饮用水水源地的5个监测点、15个县级以上城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6个农村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常规水质监测,还对43个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129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开展调查性水质监测,及时将各类水源地监测信息编写入《广西水资源监测信息月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资源质量年报》中,及时共享监测信息,将监测信息月报和年报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为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提供可靠依据。2020年至2022年,我厅除对各类饮用水源地开展监测评价工作外,还对全区1124个农村饮水工程的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开展水质监督性检测,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准确的水质检测结果,为改善和提升农村供水工程水质保障水平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农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2020年以来,我厅累计安排1.15亿元用于市县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消除水质安全隐患,保护并改善水源地水质,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安排538万元用于兴业县实施马坡水库饮用水水源保障工程建设,通过截污控污、隔离防护、植物绿化、宣传引导等保护饮用水水源。加强协调联动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整改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每年组织20个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目前,我区20个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评估等级全部为优。各市均制定了辖区范围内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每年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监督检查,对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将问题的整改纳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压实地方整改责任。

  2022年1月,我厅组织开展广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摸底调查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调查广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在运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措施建议,公布了不同类型饮用水水源地的命名原则,调查内容等。2022年12月,我厅公布了830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将名录抄送自治区生态环境、住房建设等有关部门,实现信息及时共享。同时我厅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到学校开展志愿服务,向学生宣传节水知识、水资源保护知识等,开展了节水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等系列活动,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和自律性。

  我厅将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继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及水质水量监测工作,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信息共享,强化水源地监管能力,加大宣传力度,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自治区水利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5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lt.gxzf.gov.cn/zwgk/zfxxgk/xxgknr/ztfl/jyta/t164822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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