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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42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3〕121号)

发布时间:2023-06-11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作者:佚名

  秦春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河池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自治区高度重视河池市大石山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2022年,自治区将大石山区集中供水专题研究作为自治区政府重点调研课题,指导市县统筹城乡供水发展,利用水库、河流、引调水等骨干水源,实施一批城镇扩网工程或规模化供水工程,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并从工程水源、建设模式等逐个项目细化建设方案,建立一批项目储备,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实施。2023年1月,自治区政府召开推进广西大石山区农村集中供水工作务虚会,拟用8年的时间开展大石山区农村饮水安全提升攻坚行动,整体提升大石山区供水保障水平。

  二、自治区持续加大河池市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资金支持。“十四五”期间,国家已明确取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预算内专项补助资金,建设资金由地方筹措落实。为支持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自治区将河池市等大石山区作为倾斜支持的重点区域,对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适当补助。2021年以来,自治区水利厅共下达河池市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补助资金2430万元,其中2023年下达730万元,较2022年提高4.3%,支持河池市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持续提升河池市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此外,2021年以来,自治区下达河池市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389万元,对工程及其配套设施进行修缮,同时支持供水管网、水表等供水设备更新改造,配套完善供水设施设备,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三、自治区想方设法拓宽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资金渠道。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转发关于支持巩固拓展农村供水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明确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补齐农村供水基础设施短板,并指导市县建立项目清单台账,有序安排实施。对于投资规模较大、有一定收益的规模化供水和连片集中供水工程,为指导市县充分利用投融资政策筹措落实资金,自治区水利厅先后出台《关于拓宽水利工程投融资渠道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融资建设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与金融机构开展驻点指导,加大资金投入。今年3月,自治区水利厅召开2023年全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会议,邀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就如何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进行指导发言。截至4月底,河池市已筹措2023年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资金9977万元,开工建设项目158个。

  四、自治区加强对河池市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帮扶指导。自治区水利厅牢固树立全员抓农村供水保障的工作理念,成立14个帮扶指导组对口联系各市,指导市县做好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近年来,自治区水利厅领导多次带队赴河池市开展农村供水工作调研,实地查看了河池市农村供水工程及群众饮用水情况,指导督促河池市做好农村供水工程统筹谋划,加快推进在建项目,争取早日完工发挥效益,促进供水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今年5月,自治区水利厅就如何做好农村机井维护工作组织全区业务视频培训会议,加强帮扶指导,逐步提高基层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对农村供水保障的资金和政策支持,着力推进河池市大石山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同时,指导河池市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等用于集中供水项目建设,争取将规模化供水等有一定收益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并积极发挥市场作用,通过政府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吸引银行信贷资金和其他社会资本,加快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稳步提升供水保障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水利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5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lt.gxzf.gov.cn/zwgk/zfxxgk/xxgknr/ztfl/jyta/t166089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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