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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02327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3〕118号)

发布时间:2023-06-11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作者:佚名

  陆华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桂林市叠彩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主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乡村振兴局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自治区支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

  经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3年1月4日公布实施。《办法》新增“坚持城乡供水一体化,有条件地区可以由城镇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等内容,持续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2022年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广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的通知》,组织市县统筹谋划好规模化供水布局,逐个项目细化建设方案,建立一批项目储备,加快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促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鼓励在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的村庄,优先实施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与改造农村供水工程,扩大规模化供水服务范围,提高覆盖农村人口比例。2022年,桂林市共有365个农村供水工程开工建设,完工356个,完工受益人口19.8万人。

  二、自治区积极拓宽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资金渠道

  由于“十四五”期间,中央不再安排农村供水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建设资金主要靠地方自筹。同时,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需按因素法分配,因素包括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及结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叠彩区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数量均为0,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任务,不在衔接资金安排范围之内。为加快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自治区水利厅先后印发《关于拓宽水利工程投融资渠道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融资建设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与政策性银行成立“水利创新投融资联合服务站”,组建工作专班,通过开展驻点指导、召开全区推进会,举办培训班进行政策讲解、召集市县和金融机构当面对接咨询服务等方式,指导市县抓住投融资信贷政策的“窗口期”,积极扩大供水保障金融支持。2023年3月,自治区召开2023年全区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视频会,邀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就如何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进行指导。截至4月底,桂林市已筹措2023年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资金5368万元,开工建设项目159个。目前,叠彩区尚未落实工程建设资金。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采纳您的意见建议。一是配合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积极向国家乡村振兴局沟通汇报,考虑叠彩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际,争取将其纳入衔接资金补助范围。二是加强对叠彩区帮扶指导,创新农村供水工程投融资方式,拓宽建设资金渠道,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三是在2024年自治区农村供水补助资金分配时,争取予以一定资金支持,稳步提高叠彩区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对自治区水利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5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lt.gxzf.gov.cn/zwgk/zfxxgk/xxgknr/ztfl/jyta/t166088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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