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陕西省贯彻落实条例有关工作情况。据环保法制调研中心了解,陕西全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固定污染源共48148家,其中发放排污许可证6665家,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564家,排污登记企业40919家。
在发证全覆盖的同时,陕西还高度重视发证质量的把控和提升,通过平台核查、现场帮扶等多种手段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并以排污许可质量核查资料为线索,开展了4297次执法检查,逐步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执法模式,形成以排污许可证信息平台线索+执法引导表+执法记录为核心的固定源执法体系。
此外,还在咸阳市、宝鸡市、韩城市的钢铁、火电、水泥等行业开展审计式监管试点,探索用一套制度实现政府对企业自上而下的管理和企业对政府自下而上的执行反馈,初步实现了“一证式”管理。不断加强排污许可制度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环境保护税制度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衔接,逐步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目前,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已全面开展2021年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行动,对发现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逃避监管等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