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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福建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生态保护法治体系

发布时间:2024-03-30来源: 福建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山海画廊,人间福地。

  21世纪初,多山多水多绿的福建省,提出生态省建设战略思想;2014年,被国家批准为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2016年成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在绿色成绩单不断增加的同时,作为“生态优等生”的福建,2024年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奋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省”的新目标。

  去年,福建厦门筼筜湖、厦门东南部海域、三明金溪(将乐段)分别获评全国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美丽河湖、美丽海湾是美丽中国在水生态环境和海洋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每一个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的背后,都有着一段不平凡的治理和保护历史,也有许多感人的故事。”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裴晓菲如是说。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进福建省厦门、漳州(东山)、三明三地,感受八闽大地自然之美的传承和发展,挖掘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的治理故事,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福建经验。

  先行先试:由点到面探寻生态治理路径

  筼筜湖是厦门市唯一的市级湖泊,其蝶变历程是这座海岛赢下“生态硬仗”的缩影。筼筜湖曾因长期承受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排,导致水体发黑变臭,生态系统遭受严重破坏。湖水质量的恶化,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

  厦门按照“依法治湖、截污处理、清淤筑岸、搞活水体、美化环境”20字方针,实施包括截污、水体活化、生态修复在内的一系列治理措施,36年的接力治理,形成“科技治湖+智慧管湖+社会共享”的综合治理体系。

  厦门东南部海域早期因水产养殖无序等原因,成为生态环境脆弱之地,生态修复困难重重。十几年来,厦门始终秉承“先保护后开发”的原则和“规划引领、配套先行、产城融合、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推动海域蝶变。

  闽江是福建的母亲河,金溪是闽江最大的二级支流,其中,金溪(将乐段)沿途流经县域6个乡镇,承载着重要的生态屏障功能。车辆沿金溪流域行进,如驶进一幅青山怀抱、碧波凝翠的油画中,茂林修竹,白墙黛瓦……而20多年前,这里还是个“三无”村,没有水泥路,没有新房子,没有路灯。村民只能靠种植水稻、烟叶等的微薄收入度日。

  直到将乐县先行先试,打造金溪流域生态示范带,拓宽“两山”转化的重要转折。多年来,通过污水治理全覆盖、建立河长制管护长效机制、恢复水生态环境等做法,金溪(将乐段)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及以上,并且将乐县走出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多赢的绿色发展之路。

  据了解,2021年,将乐县生产总值180.48亿元,是1997年的17倍,年均增长10.08%。将乐县副县长沙陈龙告诉记者:“将乐县做足山、水、林、田文章,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发展文旅康养产业,人们端上了‘生态碗’,吃上了‘生态饭’。”

  万事开头难。先行先试需要勇气和担当。

  “河湖长制+河湖司法协作”等39项改革举措向全国推广,生态补偿、林权改革等机制创新,龙岩武平林改、南平“森林生态银行”、漳州“地票”、三明“闽林通”普惠金融等改革经验,以上这些“非全部”的“福建经验”,都是勇于先行先试的成果。

  统筹全域:综合治理撑起高颜值高产值

  在福建走访中,看到的湖之清、河之净的完美生态,实则是统筹全域的治理之功;看到的今日大美山河,实则是旷日持久的久久为功;看到的高颜值的“面子”,实则是大量的“里子”工程支撑。

  多年来,以筼筜湖综合治理为引领,厦门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治山、治水、治海、治气、治城,积极推进“海域、流域、全域”生态保护修复,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微缩样板”,不断探索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实践路径。

  厦门还创新海漂垃圾治理“四化”治理机制,基本实现陆源污染无直排,并探索农村雨污分流,全链条开展村内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农业灌溉用水、沟渠水塘小微水体的系统治理工作。

  2022年11月,厦门成为全国第二个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副省级城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覆盖。

  金溪在将乐县的流域面积达2246平方公里,流程长达93公里,坚持铁腕治水的将乐县,如今被誉为“美丽中国·深呼吸第一城”。

  把生态保护作为立县之本的将乐县,也是坚定地打出了生态治理的“组合拳”。

  为改善金溪无序、过度采砂的状况,提升水质,将乐县以持续深化河湖长制为抓手,创新探索涉砂整治长效机制。

  将乐县还是全国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县、福建省第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县,现在,农村生活污水通过智慧监管系统,实现村级污水治理全覆盖,为全省山区探索出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的样板。

  据了解,将乐县集中整治金溪流域沿线76个村,打造金溪流域生态示范带,获评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森林康养基地等多项国家级“绿色称号”。

  漳州东山县是福建第二大海岛,南门湾、屿南湾、马銮湾、金銮湾4湾相连,岸线总长20余公里。东山天蓝水碧海湾美、沙白林绿岛礁奇,是“公众亲海型”美丽海湾,2023年接待游客逾856万人次,旅游收入超109亿元。

  曾经有一段时期,乱占海区搞水产养殖等问题,对漳州东山县生态环境和旅游形象造成一定影响。

  东山坚持陆海统筹、一体治理,推进海湾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边修复边保护,释放生态红利,不断拓展并提升亲海空间品质,先后推进“三湾整治”“五海”资源保护行动,常态化实施“一年五千万、每年一万亩”植树造林活动。

  据介绍,在金銮湾片区,拆除了鲍鱼场、大排档等166家。

  原来靠出海养殖的渔民,终于能够“上岸”,过上正常作息的日子了。

  谢剑玉夫妻两人以前都是渔民,她丈夫还在规划区域内搞海产养殖,这几年她利用自建房开起了民宿,并与人合伙开个奶茶店,平时兼打理网店,“不但超过了养殖收入,还能够照顾两个小孩,蛮好的”。

  如今,东山县是海洋强县,海洋资源丰富,产业基础扎实,其水产品加工、水产品出口产量、产值均全国县级第一。

  法治护航:坚定守护为了天蓝山青水绿

  从厦门的鹭岛绿洲到漳州东山的富饶海岸再到三明的“深呼吸”山林,福建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深刻内涵。

  在福建省的每一片绿地、每一条清流背后,都有法治力量的坚定守护。多年来,正是这样坚定的治理步伐,让福建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

  在厦门市启动筼筜湖的综合治理工程之初,即遵循“依法治湖”的方针,先后修订颁布了《筼筜湖管理办法》《厦门市筼筜湖管理办法》《厦门市筼筜湖区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等法规文件。

  在漳州东山,在三明将乐,依法依规治理,已经成为生态治理的大前提,体现出福建正在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立法起步较早,突出重点,着力先行先试,比较系统全面。1985年,即完成了《福建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福建省闽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试行)》等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近年来,通过制定和推进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加强了对生态环境的法治保护。

  福建省司法厅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的立法过程中,推动了地方性生态环境保护法规的制定和完善,确保了生态文明建设法规体系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福建省公安厅则创新生态警务的运行机制,依托各地现有主战中心、合成作战中心等,建设生态警务运行中心。创新“林长+警长”“三部门、五联合”工作机制,并着力推进“数字化生态警务”建设步伐,实现数据联动、智慧驱动,全面赋能生态警务。现已初步形成福州“34345”生态警务运行体系、厦门“全域生态警务”、泉州“数据生态警务”,南平“一平台二体系五机制N场景”生态警务模式等经验做法。

  福建省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美丽中国示范省建设主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积极推广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首创“生态环境司法+涉台司法+河长制”机制。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相继开展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涉生态环境资源国有财产保护领域专项等专项监督。并且通过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工作,凝聚诉前协同治理合力,保护生态环境和公共利益。

  闽江流水绕山行,碧波荡漾画中景。

  纵观福建省的生态治理征程,法治力量在其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通过多个部门协同治理,福建正构建起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保护法治体系。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mtjj_31141/202403/t20240329_64221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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