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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采取四项措施推动2021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天津市水务局作者:佚名

  

  

  为深入推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1年天津市计划采取“节”“控”“调”“管”综合措施,转换深层地下水0.08亿立方米,进一步降低深层地下水开采量。

  一是强化各业节水。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实施2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万亩以上;全力推行膜面软体集雨水窖、水肥一体化等农业节水技术。加快工业节水减排,积极引导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企业采用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技术、工艺和装备,促进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推广应用;组织企业申报国家水效领跑者。加强城镇节水降损,普及水效标识知识,优先推荐使用已贴水效标识的节水产品;继续做好节水载体创建工作;推动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生态景观等,具备使用条件的优先使用再生水;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19公里,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实施雨污分流,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

  二是严控地下水开采。实施水源转换,通过建设输配水工程,转换深层地下水0.08亿立方米。强化地下水禁采管理,超采区范围一律不新增取水,严厉打击非法取水,着力推进超采区机井关停工作,关停机井760眼。加强地下水监测,充分利用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实施地下水位监测,健全地下水监测计量体系;加强五个地面沉降中心区沉降监测,加密沉降严重区水准测量点数,增建区域控制水准监测点65个。

  三是强化水源调度。多渠道增加水源,用足用好引江、引滦水源,在保障全市供水安全前提下,实施生态环境补水;严格落实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二期)协议,保护好引滦入津水源;加大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量。实施河湖清理,充分发挥各级河湖长作用,对全市19条一级河道开展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推动各相关区完成567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巩固治理效果。实施河湖生态补水,适时向七里海、大黄堡、团泊、北大港4个湿地实施生态补水1.3亿立方米;实施湿地生态水源工程,建设独流减河倒虹吸工程。

  四是严格用水管控。严格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推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市、区两级规划报批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组织实施耕地轮作休耕示范项目。推进水权水价改革,建立有利于城镇节水的水价机制,落实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制度、严格执行天津市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管理办法。

  


原文链接:http://swj.tj.gov.cn/xwzx_17135/swyw/202103/t20210324_53926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