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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水务局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天津市水务局作者:佚名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各区水务局:

  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落实全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我局结合水务实际,制定了《天津市水务局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水务局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天津市水务局 

  2021年1月29日        

  

  

  附件

   

  天津市水务局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落实全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结合水务实际,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提高供水服务水平

  1. 增加微信公众号、APP等用水报装办理渠道,实现掌上办理,提高便利度。

  2. 适时召开用水报装企业座谈会,征求企业意见建议,一年不低于2次。

  3. 及时处理用水报装系统用水户投诉问题,不断提高用水报装满意度。

  4. 推进供水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供水企业信用评分办法,商各供水企业上级主管单位,加强评分结果运用。

  5. 督促供水企业持续开展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指导各区供水管理部门和各供水单位按照要求及时高效解决各类用户投诉问题,提高一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杜绝上热、中温、下冷现象,不断提升供水企业服务水平。

  6. 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开展“获得用水”指标第三方模拟评估,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

  二、完善排水报装服务

  7. 编制排水报装规程,精简报装要件、限时办理,将事项要件简化为排水报装一体化申请表、施工图及承诺书,将报装时限从10个工作日减少到5个工作日。

  8. 实现微信公众号、APP、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排水报装,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现场受理,满足用户不见面办理、多渠道报装需求。

  9. 市或区级排水管理单位受理确认后,主动联系对接报装用户,主动服务。

  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0. 在局官网公布水务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行业标准、工作要求。

  11. 公布监管对象名单及其信用承诺书:供水企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厂、水利建设企业等。

  12. 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

  13. 公布我局发布的各种通报,解读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措施,公开便民的相关信息。

  14. 公布电话、网络、公众号等各种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

  15. 拓展用水报装系统功能,在实现供水报装的基础上,增加排水报装功能,增强数据分析能力,将其作为监管用水报装过程行为、促进报装服务改进的重要手段。

  16. 启动企业群众反映事项分析系统建设,将全市涉水热线数据整合在一起,通过分析了解群众所需,发现工作不足,服务水务决策,查找治理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态度生冷硬行为,解决企业群众问题,促进服务水平提高。

  17. 督促供水企业,完善直接服务于用水户的系统,使其更加便利、容易操作。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8. 说“No”要请示。在项目对接、窗口服务、帮扶企业等工作中,轻易不说“No”,说“No”要请示。

  19. 持续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宣传教育活动。

  20. 加强培训教育,举办处级干部培训班,举办干部大讲堂,讲解天津社会经济形势、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

  21. 落实容错免责制度,对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探索中出现失误或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22. 强化反向问责约束,对破坏营商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进行问责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j.tj.gov.cn/zwgk_17147/gkml/tzgg/202103/t20210310_53803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