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关于天津金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有关问题处理情况的通知
天津金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20年8月25日,我局对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3MA06DTK85R)组织代理的天津市渤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城区市管排水管网混接改造工程(一期)勘察设计开标、评标进行了监督。经查,发现以下问题:
1. 你单位在开标过程中未发现核工业天津工程勘察院提供的全部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开标后全部招标文件进入评标,未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2. 在评标委员会对核工业天津工程勘察院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后,仍将其纳入评标打分范围时,你单位未能及时制止,未及时告知监督部门,导致评标结果无效。
上述问题违反了《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你单位在履职过程中存在代理招投标业务能力不强、法律法规理解不深、工作流程不规范的问题,8月27日,我局组织对你单位进行约谈。
按照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认定你单位一般不良行为一次,公开期限一年,不良行为记录量化计分扣1分。
2020年9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wj.tj.gov.cn/zwgk_17147/zcwj/swjwj/202012/t20201213_49550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