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水河湖﹝2021﹞5号)、《关于抓紧组织推荐河长制湖长制激励县(市、区)的通知》(河长办函﹝2021﹞75号)有关要求,经综合评价、专题研究,拟推荐永川区为激励对象。现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24日—3月2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办反映。
联系电话:023—88705834。
重庆市河长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lj.cq.gov.cn/ztzl_250/hzzjsst/tzgg_24017/202102/t20210224_89336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