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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河长制工作简报2021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重庆市水利局作者:佚名

  本 期 要 目

             ◆全市水利工作会对河长制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江北区多管齐下改善御临河水生态环境

          ◆沙坪坝区全力提升梁滩河水质出境断面平均达IV类标准

          ◆綦江区聚焦“三个环节”拓展“强监管”广度深度

          ◆璧山区着力“三个突出”严格监督考核促河长制落地见效

  【市级动态】

  全市水利工作会对河长制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1月29日,2021年全市水利工作会召开,市水利局局长、市河长办主任吴盛海对河长制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以实施河长制《条例》为契机“明责”。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地见效。各区县要精心策划,推动各级河长带头示范学、组织业务骨干融会贯通学、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学,扩大《条例》宣传受众面、延伸度,造起声势、形成影响。要对照《条例》内容,对标调整河长体系、制度体系,在统筹发挥责任单位、牵头部门的作用上多思考、出办法。要继续落实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河长履职情况等做法,全面收集、系统分析河长剖析问题,研究改进工作。要继续保持落实市总河长令常态从严的态势,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明查暗访、常态化督导和定期调度,深化“三排”“三乱”问题的排查整治。二是要以编制一河一策为支撑“求实”。各区县要按照新一轮“一河一策”编制大纲要求对方案内容进行优化简化,注重问题摸排等基础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因河制宜、重点突出,保证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交同级人民政府组织审定后实施,6月底前全部完成。市河长办要加强数据分析运用,牵头推进“智慧河长”一期,确保年底前建成投用。三是要以创建示范河湖为驱动“谋远”。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是一个新课题,更是一个新机遇,水利部开展全国示范河湖创建率先破题、卓有成效。今年全市将正式启动市级示范河湖创建,建立标准、动态管理、予以奖励,各区县要积极申报。做实川渝河长制联防联控工作,用好联合推进办平台,把81条川渝跨界河流管护到位,努力在构建六江生态廊道、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发挥作用、树立品牌。

  【区县总河长动态】

  近日,渝北区委书记、区总河长唐川带队巡查大洪河,实地检查“一河一策”实施、清漂保洁等工作。璧山区委书记、区总河长蓝庆华深入梅江河福禄场镇段,调研“三乱”治理工作。梁平区委书记、区总河长杨晓云到曲水镇白洋河,实地调研河道清漂保洁、岸线保护等工作。北碚区政府区长、区总河长何庆带队巡查梁滩河,检查污水管网建设、河长制工作开展等情况。潼南区政府区长、区总河长张安疆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潼南区落实市河长办暗访组反馈“三乱”问题整改方案》等。石柱县政府县长、县总河长左军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会议,传达第2号市级总河长令视频调度会暨水利工作综合督查问题整改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重庆市河长制条例》贯彻落实】

  綦江区以“河长守綦江·碧水映蓝天”为主题,组织乡镇(街道)、河长制责任单位、河流牵头单位干部职工开展《条例》知识测试。开州区落实《条例》专项宣传经费10万余元,制作发放横幅280幅、宣传标语3000张。巫溪县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重点对各级河长办、河长制责任单位、河流牵头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条例》专题培训。高新区对标对表《条例》,全面梳理、修订完善区河长制工作方案。

  【区县动态】

  江北区多管齐下改善御临河水生态环境  一是重拳治理。建立完善河长巡查、部门联动等15项工作机制,调整规划布局,制定专项方案,关闭取水点及五宝水厂,并全面停止温泉开发。严打非法捕捞,拆除10艘三无船舶,完成13艘渔船退捕上岸。二是创新监管。成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水资源管理巡逻队,全域无死角巡查监测。参照城市环卫管理标准,年投入资金60余万元,进行河道清漂保洁,实现精细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智能化巡护。安装6处高清视频及喊话系统,并定期运用无人机巡查,推进无死角、全天候监管。三是加强修复。将御临河五宝段划分为一级水功能区江北保留区,设置界桩18个,动员临水沿线农户66户221人搬离。投入160余万元,对沿岸绿地实施国土绿化提升工程,对獐鹿溪、魏家溪进行生态湿地打造,保障御临河五宝段全域水质保持在Ⅲ类以上。

  沙坪坝区全力提升梁滩河水质出境断面平均达IV类标准  一是全面深入排查。下大力气开展管网精细化普查,排查梁滩河流域排水管网2656.4公里,发现问题4万余处。二是重拳开展整治。整治梁滩河流域工业、生活、农业各类污染源3866个,拆除违法建筑145万平方米,完成河道综合整治6公里,绿化美化河岸30万平方米。三是加快补齐短板。建设改造排水管网54公里,扩建污水处理厂3座,新增污水日处理规模8.38万吨。四是加强生态修复。完成歌乐山上、下天池水库整治,水质由劣V类分别提升到Ⅲ类、Ⅳ类。实施菁云湖、斐然湖、五云湖综合整治工程,修复水体约659亩,水质均达到III类或IV类。

  綦江区聚焦“三个环节”拓展“强监管”广度深度  一是聚焦考核促行业履职,实现“三个提升”。将行业主管部门在水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履职情况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按“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助推交通、住建、农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在水生态环境方面的“保护意识提升、责任意识提升、担当意识提升”,助力解决污水直排、弃土乱堆、河道乱建等重难点问题20余个。二是聚焦河长督问题整改,实现“三个到位”。创新设立“区级河长巡河交办事项告知书”制度,将巡河过程中发现的乱排污水、乱占河道、安全隐患等问题,由区级河长签发“告知书”交办,发出告知书32份,交办事项210余个,着力实现“河长查河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生态恢复到位”。三是聚焦监测助基层行动,实现“三个倒逼”。委托专业机构对84个区级河流出入乡镇(街道)断面以及重点镇级河流出水口断面开展地表水质监测,将连续不达标断面及整改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和牵头责任单位的考核中,倒逼乡镇(街道)开展问题详查、倒逼河长制牵头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倒逼行业部门将整改计划提上工作日程,促使全区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投诉量同比下降60%。

  璧山区着力“三个突出”严格监督考核促河长制落地见效  一是突出“督”,聚力推动工作落地。加强督查暗访频次,坚持每月对全区河长制工作开展1次拉网式督查和1次专项督查暗访,发现问题362个,整改完成347个。将市级、区级相关部门或领导暗访巡查发现交办的问题纳入河长制督查督办系统,交办56个,办结44个。二是突出“晒”,强力倒逼任务落实。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河流水质的实施意见》,将全区73个部门和15个乡镇(街道)一并纳入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定期开展“约谈”和“晒工作”制度,按月公布考核排名结果,得分、考核最后一名的22个单位共40名领导干部向区总河长递交书面检讨53份。三是突出“惩”,着力扭转思维认知。将河长制工作成效作为奖惩标尺,建立财政资金扣减机制,出现违规引进污染企业新增污染源等问题,扣减该单位资金。建立乡镇(街道)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奖惩机制,设置水质目标,每年达到水质考核要求的,奖励10万元,反之则扣减10万元。

  【简讯】

  △永川区全力推进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站)、生态修复“三大工程”建设,投资18.6亿元,新建、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站)76座,新建城乡污水管网333公里,维修和雨污分流改造城区原有管网698公里。

  △璧山区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在“三河”流域乡镇(街道)交界设置断面水质考核点17个,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双向补偿”。2018年以来,支付污染赔偿金1150万元,奖励生态补偿金680万元。

  △城口县自2020年以来开展河库水域岸线环境、采砂等专项整治行动350余次,依法查处河道非法采砂及乱倾乱倒等涉河案件16起,整治垃圾死角600余个,清理河道垃圾432.3吨。

  △重庆高新区全力推进梁滩河污染防治,整治“散乱污”企业173家,整治“三乱”问题33处,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建筑3603平方米。


原文链接:http://slj.cq.gov.cn/ztzl_250/hzzjsst/tzgg_24017/202102/t20210205_88743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