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防〔2024〕63号
有关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有关处室、单位:
根据气象、水文最新预测,未来三天晴热为主;我市大部地区多云到晴,局地有分散阵雨;大江大河来水波动,最高水位均低于警戒水位,中小河流水势基本平稳,无明显涨水过程。根据《重庆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预案》(渝水防〔2022〕25号)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市水利局决定于8月10日20时30分,终止潼南、铜梁、大足、荣昌、开州、垫江、梁平、云阳、巫溪、黔江、彭水、石柱、酉阳等13个区县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单位继续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密切关注水雨工情变化,根据需要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水利局
2024年8月10日20时30分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终止部分区县水旱灾害防御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docx
原文链接:https://slj.cq.gov.cn/zwgk_250/zfxxgkml/zcfg/qtxx/202408/t20240826_13557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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