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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三创新”深化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效突显

发布时间:2024-10-16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作者:佚名

      近年来,防城港市水利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围绕“聚焦问题解决,构建统筹调度机制,注重实战实效”的水行政执法权责体系落实,主动作为,着力“三创新”,推进水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取得新成效。

      创新执法体制,构建统筹调度工作机制

      在原有的水政监察支队撤销导致执法队伍削弱的劣势下,防城港市水利局逆势而上,主动作为,结合实际执法需要,2024年研究印发了《防城港市水利局关于成立水行政执法工作专班的通知》,成立市水行政执法工作专班。在防城港市水利局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委托业务科站(或事业单位)以市水利局名义执法。形成由市水行政执法工作专班领导,统筹调度各业务科站(或事业单位)协作配合执法工作机制、水土保持强监管协作机制和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强监管协作机制等。从职责行使、协作配合、查处督导、案件移送、典型案件应用等五个方面建立评价指标,开展涉水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多领域的执法调度,有效推进水行政执法工作效能提升。2024年,截至9月底,市水行政执法工作专班统筹调度,排查涉水违法线索66条,涉及“沙霸”违法盗采河砂2条,河道采砂违规审批许可1条,河湖“四乱”违法23条,违法分包水利工程施工1条,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违法38条,水土保持违法2条。其中,市本级立案查处涉水违法典型案件9件,同比2023年增长9倍,涉水违法处罚罚款610.48万元,实现多年零突破,(其中,查处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违法案5件,处罚款41.5万元,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3件,处罚款568.98万元。)。

      创新队伍建设,提升执法队伍管治水业务水平

      2023年,市水利局建成防城港市水行政执法实训基地,以扩充执法人才队伍为首要任务,加强日常业务培训,鼓励事业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两年来,全市水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共62人,其中,市级执法人员24人,县(市区)执法人员38人。每年,集中组织3次水利领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保证人员的专业性和战斗力。组织编印下发涉水违法典型案件查处通报,以案促训、以案促学,为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提供更为直观、明晰、及时的指导参考。

      创新联合执法,提升涉水违法案件查办能力

      为破解涉水违法案件查办难题,市水利局创新采取了纵横联合的工作措施。

      一是四级联动,共建提升。纵向上,联合县(市区)镇(街道),形成市县镇(街道)村四级联动,加强督导县(市区)水行政执法落实。通过理论培训、典型案件通报、现场办案、以干代训、执法督查等方式,持续开展联动共建,促进基层执法水平和质量得到显著提升。2024年,截至9月底,县(市区)立案查处涉水违法案件2件,处罚款20万元,同比2023年增长333%。

      二是部门协同,联合执法。横向上,深化水行政执法与各领域行政执法全面联动,与生态环境、农业、住建等执法队伍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2023年—2024年9月,开展联合执法20余次,有效解决了多头管理、部门推诿、重复执法等问题,实现了执法效能最大化、成本最优化,有力改善了水事和营商环境。

      三是公检法水,协同合作。市水利局、县(市区)水利(农水)局均与公检法机构联合设立执法协同合作衔接机制,强化与公安部门联合办案,加强联合检察院并签署合作协议,加强涉水违法案件的检查公益诉讼协作,实现涉水执法与公检法联动协同,在行刑衔接、生态赔偿上多次取得突破。2022年,配合区县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25份,有效督促区县水利部门和相关部门执法履职。2023年,向市检察院移交河湖“四乱”问题线索5条,检察机关办理河湖治理公益诉讼案件9件;2024年,向市检察院移交河湖“四乱”问题线索23条,检察机关办理河湖治理公益诉讼案件5件,有效打击遏制了涉水违法犯罪‌。


原文链接:http://slt.gxzf.gov.cn/dtxx/sshd/t190971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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