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巴中市召开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动员部署会,对巴中市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的重要载体、不断提升我市治水管水能力的工作载体、进一步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重要的实践载体,要努力完成综合执法行动各项目标任务,使我市依法治水管水能力更上一个新台阶。
会议要求,要着力关键重点,注重提升工作质效。在组织领导上,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时间节点把握上,要严格按照各项阶段性任务要求逐一抓落实;在工作方式上,要加大常态化巡查力度;加大违法案件线索排查和移交力度;在工作协同上,要加强与公、检、法、司、纪检、组织(人事)以及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和沟通衔接;在成果运用上,要体现“六个一批”执法措施的具体成效。
会议强调,要加强督促指导,严格督办考核。对综合执法行动推进不力、问题整改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中涉嫌违纪违规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综合执法行动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赋分并通报考核结果。
原文链接:http://slt.sc.gov.cn/scsslt/dfss/2024/10/25/0a674dabc90b4bb79b0feafa811f251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