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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水务局持续开展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

发布时间:2024-10-30来源: 四川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为推动达州市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工作持续强力开展,2024年10月17日,达州市水务局组织召开“持续开展达州市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工作视频会”。市水务局副局长杜成英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水务局、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八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及各县(市、区)相关人员共102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四川省水利厅等八部门关于持续开展四川省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的通知》(川水函〔2024〕1133号)精神,讨论审定了《达州市水务局等八部门关于持续开展达州市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自2023年开展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以来,有力打击了非法采砂、非法取水、非法侵占河道、妨碍行洪安全等多项水事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维护了全市有序、安全、健康、稳定的河湖环境。为强力持续打击河湖领域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在五部门联合执法的基础上,新增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完善八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增强持续开展河湖安全综合执法行动工作执法保障力量。

  会议强调,一是要建立完善机制,发挥优势互补。水利部门要发挥好牵头部门作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信息联络机制,保持工作对接顺畅;水利部门与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开展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执法协同,达到横向借势借力、纵向协同联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支持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联合执法实效。各地要结合环保督察方面以流域安全和非法侵占河道等为重点拉网排查,发现线索,找准问题。对发现的涉河违法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坚决杜绝应立未立、包庇瞒报、以改代罚等行为,对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同级公安机关,确保整治到位。三是做好宣传工作,提升联合执法影响力。各工作组要做好阶段性总结,及时反馈进展信息。市水务局要牵头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收集整理联合执法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做好信息宣传报送工作。各单位都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朋友圈等现代网络媒介,加强涉水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参与度。通过适时公布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综合效应,对涉水领域违法行为形成强力震慑,营造全民保护河湖安全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三年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思路的重要举措。各地要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作风,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动综合执法行动取得实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水安全保障,为我市打造平安河湖、幸福河湖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slt.sc.gov.cn/scsslt/dfss/2024/10/25/95d03f8294ec4b96871ed8bc5c81bfd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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