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范围。指评审专业范围,不是个人所学专业范围。
二、申报专业要求。个人申报专业须与实际从事的专业保持基本一致,按照“干什么、报什么”的原则进行。
三、专业要求
(一)水利专业和水利相关专业
1.研究生专业: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2.本科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务工程、水利科学与工程;
3.大专专业: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文测报技术、水政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机电排灌工程技术、港口航道与治河工程、水务管理、水电站动力设备、水电站电气设备、水电站运行与管理、水利机电设备运行与管理、水土保持技术、水资源监测与管理。
4.相关专业:指与水利工作密切相关的工科类专业或个别理科专业。
四、高技能人才。按照《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晋人社厅发〔2019〕55号)明确的标准条件进行申报。
五、其他事项。《通知》中未明确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原文链接:http://slt.shanxi.gov.cn/zwgk/zcjd/202012/t20201228_94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