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孜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通过自治区级验收
2024年10月17日,自治区水利厅成立技术评估组和验收组赴拉孜县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评估和验收工作。自治区水利厅水资源管理与水生态建设处、自治区水电规划院、日喀则市水利局、日喀则市水土保持检测中心、拉孜县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参加会议。
技术评估组和验收组先后深入县人民政府、异地搬迁点(明吉小区)、拉孜县完全小学、污水处理厂及公共厕所等进行实地调查,现场查看了取用水记录、计量设施安装、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水费(水资源费)缴纳凭证等资料,对所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同时,专家组通过翻阅技术支撑材料,一致认为拉孜县基本满足《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同意通过技术评估和验收。
验收组认为,拉孜县高度重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成立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一是通过宣传片、节水标识、节水手册等多种形式的节水宣传,提高拉孜县群众的节水意识,促进节水理念深入人心。二是大力推进节水载体创建,县域节水载体创成率达到50%以上,有关单位节水效果和效益较为显著,水费支出明显减少,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显现。三是强化非常规水利用,促进拉孜县污水处理厂中水深度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浇洒、绿化和农田灌溉等用水,有效提高了非常规水利用率,减少了中水排放量,生态环境效益显著。
下一步,拉孜县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进一步完善节水管理制度体系、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建立节水长效机制,营造全县节水氛围,凝聚全社会力量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动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原文链接:http://slt.xizang.gov.cn/slxw/slyw/202410/t20241023_4428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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