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本溪市水务局召开2021年第7次局长办公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关于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动员会议精神和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意见。研究市级总河长巡河方案和《辽宁省本溪市太子河“百里生态水长廊”项目和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海利主持。
会议强调,高度重视并深刻认识环保督察的重大意义,扎实做好中央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督察迎检工作。要求紧盯重环节点,对以往发现和交办的问题要开展回头看,确保已整改销号的问题不反弹,特别是要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进度并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加强沟通协调,主动与省水利厅业务处室对接,了解环保督察涉及水利的业务内容,在河长制河湖垃圾清理、农村饮水安全、城市供水,水资源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河流流量分配、节约用水、水土保持、绿色小水电以及引观入本输水工程验收等方面查缺补漏,梳理难点痛点赌点,抓实抓细,做好充分准备。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涉水问题做到不推诿、不拖延,形成合力、迅速行动、即知即改,坚决按时整改到位。
会议要求,在严格执行常态化巡河基础上,做实做细前期准备工作。准确把握巡河时间、地点、内容,突出主题,明确目的,为市级总河长开展巡河工作提供好全方位有力保障。同时,要全力防范化解水利行业安全风险。一是要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将省、市重要批示精神和要求贯穿工作始终。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坚持目标导向,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水利安全发展难题。二是切实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我市《关于建立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指导意见》,确保在建工程和行业监管尽责到位。三是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明确水利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整治目标、主要任务和序时进度要求,采取有力有效举措,彻底根治重大隐患,为建党100周年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涉水环境。会议还研究了《辽宁省本溪市太子河“百里生态水长廊”项目和太子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决定修改完善后上报市政府。
局班子成员、四级调研员、水务中心副主任、机关各科室及水务中心各部(所、站)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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