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台安县全面开展河流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打响水环境治理持久战,各级河长主动作为,开展了一系列河道专项整治行动,多措并举推动河长制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大力营造工作氛围。通过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河湖“清四乱”、清垃圾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印发宣传单共计9000张,悬挂宣传横幅标语16条。切实增强各级河长投入水环境防治工作的责任感,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让共同保护水生态环境工作深入人心,为河长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把握治水导向,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严格落实河长巡河及督导职责,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强调沿河镇村的主体责任,分段治理,责任到人。按照《辽宁省河湖长制条例》要求,开展河长常态化巡河,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了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无缝对接。截止目前,全县各级河长共巡河2838次,发现并解决实际问题351件,有效改善河道水环境,确保实现全县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河道管理保护工作目标。
三是突出治水重点,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加强巡查力度,全县151名水管员、巡护员全部开展巡河、护河工作,做到河流管护无死角。并建立由县主要领导参与的河道垃圾处理监督微信群,对发现的河流问题及时通报,立行立改,跟踪督导。对重点河道问题,县政府主要领导责成相关部门研究方案,针对性解决。县河长办还专门派出督导组,现场查找问题,第一时间协调镇村河长和相关部门就地解决。这样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加强了监督和指导力度,同时也促进了河流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全面推行河长制、保护水生态环境责任重大。台安县要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新的起点,努力开创河道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真正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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