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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厅准予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水源项目取水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辽宁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书(编号:辽锦义申字2021第20116号)收悉。经材料审查和专家评审,决定准予取水许可。

  一、批准事项

  义县自来水公司水源地位于义县县城西北部的城关街道西关村和八里铺村的大凌河河滩地上,共有取水井5眼,取用地下水,主要负责义县县城的市政生产生活供水,批准年取水量894.25万立方米,其中含白石水库供水365万立方米,最大日取水量3万立方米,平均日取水量2.45万立方米。按照我省地下水压采工作安排,2021年底前义县自来水公司将以省重点输供水二期工程为主水源,本项目水源转为备用水源。其他技术要求按照辽宁省水利工程建设技术审核中心《义县自来水公司供水水源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意见》执行。

  二、有关要求

  1.按照规定,你公司应尽快向我厅提交发放取水许可证的申请和运行报告,经我厅现场验收同意并发放取水许可证,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畴。

  2.你公司应安装核准取水计量设施,并做好计量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核准。

  3.你公司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厅报送本年度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建议计划,自觉接受省级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4.你公司应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加强水资源和节水管理。

  

  

   辽宁省水利厅

   2021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slt.ln.gov.cn/zxpd/tzgg/202102/t20210219_4085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