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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扬中河段二期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江苏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长江扬中河段二期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江扬中河段二期整治工程

  项目地点:长江扬中河段,上起五峰山下讫鹅鼻嘴,工程沿线涉及江苏省镇江市、常州市、无锡市、扬州市和泰州市。

  项目概况:长江扬中河段上乘镇扬河段下接澄通河段,其中界河口以上为太平洲汊道段,太平洲将河道分为左右两汊,左汊为主汊,长约63.3km,右汊为支汊即扬中夹江,长约45km;落成洲将左汊分为两汊,其中落成洲右汊近期呈发展态势;高港灯标凸咀以下为泰兴顺直段,鳗鱼沙将顺直段分为2股水道;小决港以下进入太平洲汊道汇流区,太平洲右汊水流在出口处被狍子洲分为两股水流,左侧水流与太平洲左汊出流汇合后再一次由录安洲分为大江和夹江,录安洲夹江分流比约10%,两股水流汇合后进入江阴水道。界河口以下江阴水道为微弯型单一河道,长约24.4km。

  根据江苏省“十四五”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清单和江苏省水利重大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计划,为应对长江新水沙、新边界条件,预防“118”坍江事件重演,决定实施长江扬中河段二期整治工程。

  扬中河段内重点工程位置包括嘶马弯道段、泰兴顺直段、太平洲汊道段、落成洲右汊、扬中夹江、录安洲夹江段等,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抛石等护岸护坡工程。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江苏省水利厅、镇江市水利局、常州市水利局、无锡市水利局、扬州市水利局、泰州市水利局

  联系人:周东泉

  电子邮箱:656264973@qq.com

  联系电话:15905270166

  地址:南京市上海路5号

  三、环评单位情况

  评价单位:江苏河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冬冬

  邮件:20950786@qq.com

  电话:025-83780189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311室

  四、环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环境措施、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等)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在现场踏勘、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本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补充措施。

  五、公众意见表获得链接

  请有意参与发表意见者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下载网址链接如下: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专项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是否采纳进行说明。请公众在发表意见和建议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请勿提交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意见及建议)。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原文链接: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1/3/11/art_42984_9700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