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水利厅、教育厅联合发文公布了2020年度省级节水型学校名单,全省又有 113所学校建成“江苏省节水型学校”。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省级节水型学校878所,对于获得省级节水型学校称号的学校,省财政将从省级水资源费中安排每所学校1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我省高度重视节水型学校建设工作,在部署落实时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制定规划,统筹协调配合,严格规范标准,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纳入省对各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考核和《江苏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省水利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学校节水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11〕17号)、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节水型学校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节水办〔2011〕8号)规定要求,每年5-6月份由学校按照江苏省节水型学校考评标准和申报表要求进行自评和申报,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级水利局、教育局、财政局组织初审,得分达90分(含)以上者向省节水办提交申报资料。根据各市初审意见,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复核和现场核查,邀请省教育厅、江苏大学、省水资源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召开审查会,对审核结果进行审查评估,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水利厅与省教育厅联合发文公布。
通过开展学校节水工作,不仅可以减少学校的用水量和废污水排放量,降低办学成本,减轻废污水排放造成的环境压力,而且可以培养学生的水忧患意识和节水意识,倡导节约用水的文明消费方式,树立自觉节水的社会风尚,通过学生节水行为和意识的形成,辐射家庭及全社会,从而带动全民节水意识和自觉节水行为的形成,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供稿:省节水办 责编:厅办公室 许芬)
原文链接: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0/12/8/art_42712_95961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