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
经研究,现下达第二批省级水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安全生态水系项目及水土保持项目,明细金额、科目及项目详见附件。请尽快将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单位,督促项目业主单位认真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各地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大专项内统筹使用本批次资金。
附件:1. 2020年省级第二批水利专项资金安排汇总表
2.2020年全省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完工项目(第二批)资金安排表
3.2020年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安排及任务清单表
4.2020年省级第二批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
2020年6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xxgk/zjxx/czxx/202007/t20200724_53307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