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1年3月30日,我厅接受了海西高速公路网厦沙线安溪至永春(达埔)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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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海西高速公路网厦沙线安溪至永春(达埔)段工程 |
建设单位 | 泉州安溪厦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wzsy/tzgg/202103/t20210330_55594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