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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河湖长制为抓手 甘肃全力打好河湖管理保护攻坚战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福建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全省38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全省城市建成区18条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近年来,甘肃以建设健康美丽幸福河湖为目标,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多措并举打好河湖管理保护攻坚战,全省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甘肃分属长江、黄河、内陆河三大流域,涉及黄河干流、黑河、嘉陵江等11个水系,是国家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黄河、长江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河湖长制推行以来,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高位推动、部门联动、上下互动,迅速建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双河长”工作机制和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体系。

  全省22995名河长、1181名湖长成为守河护河“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巡河、治河、护河“三位一体”责任,通过巡河调研、暗访督查、现场办公、签发河长令等方式,推动解决责任河湖突出问题,督促落实治理保护各项任务。2020年,五级河长累计巡河21万多人次,解决河湖重点难点问题325个。

  甘肃突出河湖长制制度建设,织密河湖监管责任网络。建立联系包抓制度,省水利厅系统各单位组成19个包抓工作组,紧盯重点任务开展常态化暗访督查;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强化压力传导,倒逼责任落实;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置省市县三级举报电话,激励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建立河湖警长机制,共设置省、市、县、乡四级河湖警长1758名,常态化开展河湖联合执法行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跨界河流管理保护,与四川、陕西、青海、宁夏、内蒙古等省区签订了联防联控框架协议。

  同时,甘肃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凝聚起河湖管理保护“向心力”。省纪委监委将河湖治理保护工作纳入监督范围,严肃问责在落实河湖长制上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去年各地共问责相关责任人120名;省委组织部把履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常态化举办河湖长制专题培训班;省水利厅与省检察院持续推进“携手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解决河湖“疑难杂症”,去年各级检察机关共甄别问题线索679件,立案616件;省水利厅与省公安厅开展河湖联合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各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去年共查处涉河湖问题216个;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责任单位积极落实“一河(湖)一策”方案,协调推进河湖综合治理、精准治理。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tszs/202104/t20210408_55688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