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水利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现将全省中型水库大坝2021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尤其是安全度汛责任,确保水库安全。各水库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加强水库安全管理,确保水库运行安全、效益充分发挥、环境整洁美观。水库安全责任人出现工作变动的,各地要及时作出调整并报备。
江西省水利厅
2021年4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lt.jiangxi.gov.cn/art/2021/4/7/art_28230_33107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