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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激励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67号)精神,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根据《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桂水河长〔2019〕2号)和《2020年度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评价工作方案》(桂河长办〔2021〕1号),组织开展设区市自评、自治区复核赋分、自治区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审议,经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会议审议和自治区河长办领导审定,确定2020年度河长制湖长制拟激励设区市名单如下(按评比得分高低排名):梧州市、柳州市、北海市和河池市。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至3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邮政编码:530023,联系电话:0771-2185396。

  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lt.gxzf.gov.cn/dtxx/tzgggs/t83450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