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 水务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陕西省渭河干流采砂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07来源: 陕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陕西省渭河干流采砂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正在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形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论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查阅详见附件1

      2、纸质版查阅地点:陕西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1、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居民,以及评价范围内任何关系该项目建设的专家、政府职员、普通群众等。

      2、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暂行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三、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四、项目规划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陕西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

      联系人:薛工         

      电话:029-61835904

      邮箱:595654169@qq.com

      评价单位:长安大学

      联系人:方工

      电话:029-82334566

      邮箱:971333129@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陕西省渭河干流采砂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公参意见表.docx

  


原文链接:http://slt.shaanxi.gov.cn/sy/tzgg/202104/t20210430_21620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