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河干流采砂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正在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形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论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查阅详见附件1
2、纸质版查阅地点:陕西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1、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居民,以及评价范围内任何关系该项目建设的专家、政府职员、普通群众等。
2、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暂行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三、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四、项目规划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陕西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
联系人:薛工
电话:029-61835904
邮箱:595654169@qq.com
评价单位:长安大学
联系人:方工
电话:029-82334566
邮箱:971333129@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陕西省渭河干流采砂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公参意见表.docx
原文链接:http://slt.shaanxi.gov.cn/sy/tzgg/202104/t20210430_21620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