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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印发强化河湖长制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26来源: 福建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记者从黑龙江省水利厅获悉,近日,为强化河湖长制、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黑龙江省强化河湖长制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河湖长制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河湖治理、管理、保护能力进一步提升,强化河湖长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河湖“四乱”现象得到根本遏制;农业面源、畜禽养殖等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地表水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国家考核目标;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水文化内涵更加丰富,河湖治理保护成效惠及广大百姓。到2035年,全面建成人水和谐共生的幸福河湖,基本实现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安全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水工程网络更加智能,水生态环境更加优良,水文化产品更加惠民,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方案》提出,到2025年,5级以上江河堤防达标率提高到70%;加快推进关门嘴子水库等一批大中型水库工程建设,持续提升水资源调蓄供给能力;继续开展“万人千吨”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要科学保护利用水资源。到2025年,基本建立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指标体系,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红线。要依法管控河湖岸线,严格实行分区管理和用途管控,依法依规严格采砂许可及监管;推进全省河湖管理范围确权登记工作;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要加强水污染源头治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善水污染防治协同机制,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要提升水生态修复水平。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积极争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加大对黑土地实行战略性保护力度。要推进江河流域综合治理。以主要流域干流为主线,打造江河碧水生态廊道;围绕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加强跨流域跨区域河湖联防联控,建立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作对接机制,定期开展联巡联查联治,持续推动流域水环境整体改善。要打造水文化发展新高地。推进水文化与水工程、旅游发展深度融合,在打造江河碧水生态廊道和创建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活动中,更加凸显“生态+文化”底色,为百姓提供更多高质量生态康养旅游产品。


原文链接:http://slt.fujian.gov.cn/ztzl/lsfzhzz/tszs/202109/t20210914_56882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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