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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15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2〕178号)

发布时间:2022-07-22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作者:佚名

  李学书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水源工程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贺州是当前广西“东融”的主战场、主阵地和桥头堡。随着城市发展不断加快、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状水源供水能力呈现明显不足,无法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用水要求,迫切需要新增供水水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因此,加强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水源工程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我厅高度重视贺州市水源工程建设工作。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贺州市大力支持。目前,已将大湾水库、十八山水库、七里水库扩容、石家水库扩容等中型水库列入国家“十四五”中型水库建设实施方案,将富川县涝溪水库等一批新建小型水库列入广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截至目前,自治区本级资金已累计下达大湾水库350万元、十八山水库200万元支持2座新建中型水库开展前期工作;2022年安排中央水利发展资金3000万元、自治区资金1500万元支持富川县涝溪水库开工建设。

  三、下一步,我厅将督促贺州市水利部门加快水源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待前期工作具备条件后,将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积极争取中央水利资金支持。同时,指导贺州市通过金融贷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PPP模式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工程建设资金。自治区将对地方投融资创新成效显著的项目予以安排相应的激励资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水利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lt.gxzf.gov.cn/zwgk/zfxxgk/xxgknr/ztfl/jyta/t128312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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