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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39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2〕173号)

发布时间:2022-07-22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作者:佚名

  曾健清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桂平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贵港市大中型灌区改造建设的工作指导

  根据“三定”方案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大中型灌区工程的干渠、支渠等骨干工程由水利部门负责建设,田间渠道工程(斗渠、毛渠等末梢渠系工程)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建设。不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一般性农田水利,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建设。

  自治区水利厅高度重视大中型灌区改造建设。当前广西大中型灌区的建设重点是大型灌区五化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和15个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其中包含平南县东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1年以来,中央、自治区分别落实东平灌区改造资金5270万元、3350万元,县级资金尚未落实。截至2022年6月,东平灌区已完成2021年改造资金3120万元、2022年改造资金3245万元。通过开展大中型灌区改造工作,恢复和改善了灌溉排水条件,为保障粮食安全、推动乡村振兴提供水利保障。

  2022年3月起,自治区水利厅先后印发《关于做好2023—2025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2025年)立项审查工作的通知》,开展2023—2025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储备、立项审查工作,组织各地按要求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其中桂平市申报了4个符合条件的灌区,分别为木根河灌区、大洋河水库灌区、布新水库灌区、白石水库灌区,总设计灌溉面积18.85万亩,计划总投资为4.606亿元。6月份自治区召开立项审查会,通过竞争立项等方式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灌区,并按优先级建立中型灌区项目储备库。根据初步结果,桂平市木根河灌区已纳入项目储备库第一批次,大洋河水库灌区已纳入项目储备库第二批次,布新水库灌区和白石水库灌区已纳入项目储备库第三批次。下一步,我厅将指导当地水利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二、加快推进新建灌区建设

  我区积极推进新建大型灌区建设,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已列入水利部今年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清单并已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30亿元,其中桂平市的灌溉面积为40万亩,灌区的建设将大大提升桂平市农田水利灌溉保障水平,为我区粮食安全提供水利基础支撑。

  三、积极拓宽大中型灌区改造建设资金渠道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力度。目前,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的资金补助比例为中央补助80%、自治区补助10%、市县补助10%;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资金,中央资金的补助标准约为500元/亩,自治区资金的补助标准约为250元/亩。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支持,提高自治区资金补助标准,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以大中型灌区高质量发展为广西粮食安全保障提供基础支撑。

  2022年水利部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用好政府专项债券扩大水利有效投资的通知》《关于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投资信托资金(REITs)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利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政策。自治区水利厅也于2021年出台了《关于拓宽水利工程投融资渠道的指导意见》的政策,与金融机构开展驻点指导,引导市县充分挖掘大中型灌区潜力,进一步创新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项目投融资方式,指导市县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地方债券、政策性银行贷款、PPP、引入社会资本等多渠道筹措工程建设资金,为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同时,指导地方水利部门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积极争取将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项目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通过整合涉农资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等渠道支持大中型灌区改造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自治区水利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6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lt.gxzf.gov.cn/zwgk/zfxxgk/xxgknr/ztfl/jyta/t128310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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