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实施和山东现代水网建设,深化政银合作,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力度,省水利厅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起草了《山东省水利厅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 关于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力度服务山东现代水网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主要从提高认识、用好政策产品、落实合作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指导意见和有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我省水利建设的重大意义。
认识到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水利是提升我省水安全保障能力的迫切需要。市县水利部门应在争取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坚持两手发力,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用好用足开发性金融支持政策,吸引更多信贷资金支持水利建设。
认识到加大开发性金融支持水利是推进我省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将进一步发挥水利中长期贷款期限长、成本低、资金保障程度高等优势,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全面提升开发性金融对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二)用好用足开发性金融支持水利优惠政策。
一要充分用好各类金融产品。市县水利部门要抓住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主动加强项目前期谋划,积极推动水利项目融资工作,充分用好开发性金融各类产品。
二要把握开发性金融支持政策。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积极为我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融资融智服务。针对水利项目具有公益性强、投资规模大、建设工期长、回报周期长等特点,国家开发银行结合水利项目实际,在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资本金比例、信用结构、还款计划设置、贷款评审等方面制定差异化信贷优惠政策。
三要积极创新推广融资模式。要综合考虑水利项目特点,因地制宜创新推广多种融资模式。
(三)切实加强政银合作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完善政银合作长效机制;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遵循市场规律,推动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增强水利项目融资能力;建立健全贷款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水利资金监管,防范化解资金风险,健全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
原文链接:http://wr.shandong.gov.cn/zwgk_319/fdzdgknr/fgwj/zcjd/202212/t20221230_4204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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