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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利厅关于山西通洲集团兴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甲醇项目对霍泉泉域现状水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4-16来源: 山西省水利厅作者:佚名

  山西通洲集团兴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山西通洲集团兴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甲醇项目对霍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查的申请》(晋通兴益〔2020〕1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你单位编制的《山西通洲集团兴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甲醇项目对霍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结合专家组出具的《山西通洲集团兴益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甲醇项目对霍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现对你单位10万吨/年甲醇项目对霍泉泉域现状水环境影响提出如下意见:

  

  一、该项目位于沁源县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洲片区,占地面积8hm2,生产能力10万吨/年,由山西省经济委员会以晋经投资备字〔2005〕194号文对该项目予以备案。

  二、该项目位于霍泉泉域范围内,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距泉域重点保护区最近距离约65km。


原文链接:http://slt.shanxi.gov.cn/zwgk/sgszl/202103/t20210330_95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