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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扩建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11-20来源: 重庆市水利局作者:佚名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扩建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20-500113-83-01-157071)和《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扩建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我局于2024年10月30日受理该申请,并于11月1日组织专家对该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技术评审,报告质量评定等级不合格,未通过专家技术评审。因不满足行政许可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我局对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扩建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请你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核实有关情况后再行报批。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巴南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扩建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4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扩建项目(一期)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4年11月1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扩建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巴南区水利局、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贝贝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水利部令第53号”、“办水保〔2023〕177号”和“渝水〔2018〕267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不合格,不予通过技术评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技术资料不充分。

  二、项目整体和分期建设方案不明确,分期依据不充分。

  三、项目建设方案、四邻关系、依托工程、施工组织、建设现状等介绍不清楚。

  四、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原则不明确、依据不充分,防治责任范围不完整。

  五、土石方统计缺乏场平设计等支撑资料,土石方平衡方案介绍不清楚。

  六、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不完整,已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和现状水土流失问题介绍不清楚;措施等级标准不明确。

  七、水土保持管理要求内容不明确,不具有针对性。

  八、附件和图件不完整,制图不规范。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扩建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x

  


原文链接:https://slj.cq.gov.cn/zwgk_250/zfxxgkml/zcfg/qtxx/202411/t20241113_13793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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